The Basic Principles Of 臨時買賣合約

同樣地,在「臨時買賣合約」中,也要列出「買方」即準買家的姓名、地址及身分證明號碼。若準買家為一間「有限公司」,也需要在臨約中列出「有限公司」的名稱、其商業登記號碼、及註冊地址。

如有任何詢問,請填寫以下表格並按「提交」。 有關樓盤的查詢, 請按此聯絡分行 。

如果自行放盤 / 搵樓,便需要雙方自行訂立臨約,或提早請律師代處理臨約和正式買賣合約的事宜。

一般而言,除了居屋只能用P按之外,銀行按揭利率present都會同時提供「H按」及「P按」。

可是過了冷靜期,或二手市場中,若買賣雙方其中一方撻訂/賠訂,除了訂金、佣金、律師費以外,也有機會需要承擔對方損失。例如單位再賣出時價錢下跌的差價及有關費用,因此建議買家或賣家亦將撻訂/賠訂條款清楚列明於臨時買賣合約上,避免爭拗。

  ◆ 當有心水單位,再找銀行進行估價及承造按揭,現時發展商大多會安排多間銀行替買家進行免費估價,通常到價。同時了解清楚發展商訂下的售樓安排、認購形式及付款辦法等。

最常出現的「撻訂」的原因,多是買家財政出現問題,譬如收入大減、未能符合銀行的按揭條件要求,甚至買家被樓市跌勢嚇退而縮沙等等。

買家在決定買哪一類物業時,如「一手樓」或「二手樓」,應清楚了解自身的財務狀況才作出決擇,財務狀況絕對是影響購入哪一種物業的關鍵。目前,澳門政府提供一些政策和措施協助居民置業,如「首次置業首期借貸擔保計劃」,對尚未置業的一般買家來說都十分重要,所以要了解政府所推出的相關計劃和措施是相當重要。另外,買家亦要衡量自己的供款能力,預算可負擔的每月供款,以及供款開支佔每月開支的比例。有關按揭的詳細資料及須知,可參看按揭須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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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論上,不論臨約是否已送往打釐印,亦算是一份有約束力的物業交易文件,買家事後想加名轉名,則屬新一項轉售交易,買家或須就此再付「從價印花稅」及適用於短期轉售的「額外印花稅」。

由簽署汽車買賣合約到完成車輛過戶手續前,絕對有發生意外的可能,或有不可抗力的因素影響。例如,遇上香港政府天文台發出的八號或以上颱風、黑色暴雨警告、戰亂等。同時,買賣雙方亦有機會遇上意外,例如滯留外國、患上嚴重疾病、危殆、昏迷等而未能如期履行合約。 

唯一的例外,是買家轉名 / 加名予直系親屬(父母、子女、配偶、兄弟姊妹),這項交易可視作「內部轉讓」,因政府將視之為近親之間的資產處理,可獲豁減印花稅。

對於經濟基礎不夠的新婚夫婦,可選擇先租樓後置業。待擁有一定積蓄後,才考慮自置物業。但在租樓期間,可以因業主不續租而要再另覓居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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